☆、古董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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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醒來,趙之瑾沒有驚慌失措,很平靜的就躺在床上接收這具身體的記憶,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為何又活了。
他死了,這一點毋庸置疑,因為火就是他自己點的,他活膩了,錦衣玉食又如何,嬌妻美妾又如何,他總覺得自己活在一個不真實的世界裏。
所以呀,他當皇帝的時候,只顧著享樂了,因為享樂是真的快活,有錢有權就能過著很舒坦,還不用擔心被人罵,因為乾朝他最大,想殺誰就殺誰,你罵我,我就殺你,你想殺我,我就滅你九族。
以前他想錯了,以為昏君不快活沒自由,所以不想當皇帝,結果他當了皇帝,成了昏君,才發現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國了,畢竟一個國家再強盛,也經不住被他隨意玩.弄著,想過一把楊貴妃的癮,就千裏迢迢的讓人送荔枝過來,想過一把好色帝王的癮,就強行征美人進宮,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費無數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雖然只享受了十年,趙之瑾還是有點舍不得的,當然只有一點點舍不得,畢竟他也覺得自己得了神經病,不然怎麽會臆想出一個太叔聖哲出來。
所有人都忘記他了,只有他還記得太叔聖哲。
當皇帝的第一年他用舉國之力瘋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範圍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經不找了。
第五年關於太叔聖哲的記憶變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樣不記得他了。
第七年他開始享樂順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誰。
第八年沒有疑惑繼續享樂。
第九年依舊。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權,***而亡。
真是悲劇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趙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記得太叔聖哲了,他只記得他是因為太顧享樂所以把一個國家給玩完了。
當昏君很快活,雖然死的有點慘,但畢竟享受過什麽叫至高無上。
所以等趙之瑾接收完這輩子的記憶後,整個人都有點焉了,父母雙亡身世可憐的大學生,又善良又體貼,還忠貞不二的愛著自小一起長大的青梅。
這是什麽見鬼的記憶,賣血給青梅買衣服買飾品,只為了不讓青梅丟臉,一天只吃一頓,就著饅頭喝開水,卻請青梅去高級餐廳吃飯。
為了青梅開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學期間晚上還去做家教,賣血賣力賣精子,能賣的都賣了,就這樣,原主這一次在黑市賣血過多沒挺過來,成了趙之瑾。
當過昏君的趙之瑾表示自己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人設,這樣一個活成聖母瑪利亞的男人,就應該放在神壇上被人膜拜供養才對。
現在這具身體是他的了,他不是聖母瑪利亞,他是昏君。
青梅還是從他身邊消失比較好,畢竟是這具身體愛著的人,他沒有理由也沒時間去報覆一個女孩子。
畢竟連吃飽都艱難的人,哪有時間想著報覆,趙之瑾拿起放在床頭的手機,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確認銀行卡裏只有七百塊錢了,只夠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後,他就兩百塊錢,而等他發家教的工資還有半個月。
原主二百塊錢能活半個月,他不行,讓他吃饅頭就開水,實在無法接受。
現在是2035年,也是一個現代社會,只是這個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國完全不同,沒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沒錯,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個。
腦海裏的記憶清楚的告訴他,在歷史的記載中,他是一個暴君,貪圖享樂,驕奢淫逸,因為他的暴戾,讓九州混亂了三百年才得以統一。
也因為他,讓九州比外國整整落後三百年,也因為他,讓國外列強在九州肆意掠奪近二十年,他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架上,也被寫進了九州的教課本,同時還寫進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試卷上。
想想,還挺驕傲的。
原主也叫趙之瑾,因為這個名字,從小到大備受歧視,至於養成現在這種聖母性子,也只因為他愛的青梅從小到大,都不因為他的名字恥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對不起了,叫趙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趙之瑾面無表情看著鏡子裏的男人說道。
吃飽飯才能去掙錢,趙之瑾穿好衣服拿著手機出了門,朝著記憶裏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館去了。
至於為何不去吃一頓大餐慶祝一下新生,因為原主腦海裏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家拉面館,快成執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個雞蛋”趙之瑾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樣,對著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聲回應。
“下雪了吧,能不能給我面多一點,分量少了吃不飽”
“客氣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銀行卡支付哦,手機裏面沒錢了”
掃碼支付成功,拉面館裏傳來清脆的女聲,收到轉賬十元。
這一切多接地氣,趙之瑾手掌撐著額頭,靜靜的等著面送過來,等面送過來,吃了一口,果然和記憶裏一樣好吃。
當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沒法比,要是上輩子的身體,恐怕沒有吃到嘴裏就會吐出來,面太粗,湯味太濃,雞蛋有點焦,畢竟被山珍海味養叼的舌頭,和這輩子就這開水吃饅頭都津津有味的舌頭不一樣。
他雖意志堅定,卻還是受到了原身的記憶影響,如覺得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腦子一閑,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純潔和天真等等,這都是原身的習慣在作祟,俗稱條件反射。
趙之瑾是個吃過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錢,他父親卻為了不讓他養成紈絝性子,十幾歲的時候送他當過兵,在部隊摸滾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寵的皇子,剛開始幾年,他也是受盡白眼吃的是殘羹冷飯,這一世,雖然現在缺錢,可趙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過好,最起碼能不愁吃穿。
吃飽以後,趙之瑾沿著大馬路,往學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長期營養不良,原主一直病懨懨的看著就很老實木訥。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學校一直被欺負,就算住進了宿舍,也會被指揮幹這幹那,一刻得不到安寧。
為了能夠好好學習,也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這個一線城市租下了一個大約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夠放一張床,一張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個月國家通報下來了,這一片地區存在重大隱患,如果再不搬離,國家將會強制性驅趕在此居住的人員。
嘖嘖,真慘,和原身的選擇一樣,趙之瑾也不打算回學校宿舍住,他可沒有興趣和同學們玩你欺負我,我現在變厲害了,我要打你臉的小游戲,等來錢了,趙之瑾決定搬到一個好一點的地方住。
早上他出門的時候,打量了一下周圍,他住的地方確實很危險,四處都是私拉的電線,密密麻麻的的線頭就這麽敞開在外面,沒有做一點防護措施,如果出了一點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
這個時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豐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過膩了錦衣玉食,這輩子就老老實實當一個普通人吧,封侯拜相當皇帝就不要想了,畢竟九州是個拼爹的年代。
現在正值暑假,學校裏學生不多,在圖書館廝混了一天,查清了現在和千年前的地勢是否有變化,就回地下室,趙之瑾打電話給現在打工的地方,說辭職,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還把以前沒有結的工資也一起結清了。
手機收到短息提醒,卡裏又多了四千塊錢,有了這個四千塊錢,趙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錢。
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幹什麽來錢最快,說偷說搶的都太沒腦子了,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畢竟現在到處都是攝像頭。
還有說用自己所學的琴棋書畫開直播,賣字畫之類的,來錢太慢,他都窮的吃不上飯了,等有名氣了,他已經餓死在地下室了。
如此算算,想要有來錢快的買賣,還是去盜自己的墓比較好,他***死的,他的墓裏自然沒有住人。
他從當皇帝的第一年就開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盜墓電影影響,他的墓很隱蔽,修建在一個普通人類絕對無法到的了的懸崖峭壁上。
墓內有無數的機關陷阱,毒物毒蟲,他能保證,盜墓的進一個死一個,墓修好的時間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當時也預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親手放下了斷龍石,修墓的一個沒能出來。
本想著自己死後,就立刻住進去,可惜時間太趕,他還沒住進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宮,他***而亡。
一個消失在歷史上的大墓,不是風水聖地,又沒有地圖線索,除非是大型盜墓團夥,如:有個專業叫考古,打著國家的旗號,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個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國家的挖墓機器。
至於趙之瑾為何知道自己的墓沒有成為博物館也沒有成為美景名勝地,是因為他自己的墓裏好東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絕對是一件震驚國內外的大發現。
畢竟一個穿越的現代人,就算再成熟穩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裏放了喝水的玻璃杯,還有一本穿越筆記,上面記載了他穿越後的種種‘豐功偉績’。
作者有話要說: 趙之瑾是一點點也不記得太叔聖哲了,別人說他瘋了,他也認為自己瘋了,所以他當暴君的時候,就老老實實的當一個暴君。
他什麽都沒有,也什麽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愛人不見了,弒兄殺父後,他活著自責也覺得沒意思,他一個人孤獨的活了十年,最後腦子裏唯一想的就是讓所有人給他陪葬,一個乾朝不夠,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
瘋子的邏輯,遇上這樣的瘋子,就趕緊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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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想錯了,以為昏君不快活沒自由,所以不想當皇帝,結果他當了皇帝,成了昏君,才發現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國了,畢竟一個國家再強盛,也經不住被他隨意玩.弄著,想過一把楊貴妃的癮,就千裏迢迢的讓人送荔枝過來,想過一把好色帝王的癮,就強行征美人進宮,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費無數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雖然只享受了十年,趙之瑾還是有點舍不得的,當然只有一點點舍不得,畢竟他也覺得自己得了神經病,不然怎麽會臆想出一個太叔聖哲出來。
所有人都忘記他了,只有他還記得太叔聖哲。
當皇帝的第一年他用舉國之力瘋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範圍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經不找了。
第五年關於太叔聖哲的記憶變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樣不記得他了。
第七年他開始享樂順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誰。
第八年沒有疑惑繼續享樂。
第九年依舊。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權,***而亡。
真是悲劇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趙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記得太叔聖哲了,他只記得他是因為太顧享樂所以把一個國家給玩完了。
當昏君很快活,雖然死的有點慘,但畢竟享受過什麽叫至高無上。
所以等趙之瑾接收完這輩子的記憶後,整個人都有點焉了,父母雙亡身世可憐的大學生,又善良又體貼,還忠貞不二的愛著自小一起長大的青梅。
這是什麽見鬼的記憶,賣血給青梅買衣服買飾品,只為了不讓青梅丟臉,一天只吃一頓,就著饅頭喝開水,卻請青梅去高級餐廳吃飯。
為了青梅開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學期間晚上還去做家教,賣血賣力賣精子,能賣的都賣了,就這樣,原主這一次在黑市賣血過多沒挺過來,成了趙之瑾。
當過昏君的趙之瑾表示自己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人設,這樣一個活成聖母瑪利亞的男人,就應該放在神壇上被人膜拜供養才對。
現在這具身體是他的了,他不是聖母瑪利亞,他是昏君。
青梅還是從他身邊消失比較好,畢竟是這具身體愛著的人,他沒有理由也沒時間去報覆一個女孩子。
畢竟連吃飽都艱難的人,哪有時間想著報覆,趙之瑾拿起放在床頭的手機,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確認銀行卡裏只有七百塊錢了,只夠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後,他就兩百塊錢,而等他發家教的工資還有半個月。
原主二百塊錢能活半個月,他不行,讓他吃饅頭就開水,實在無法接受。
現在是2035年,也是一個現代社會,只是這個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國完全不同,沒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沒錯,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個。
腦海裏的記憶清楚的告訴他,在歷史的記載中,他是一個暴君,貪圖享樂,驕奢淫逸,因為他的暴戾,讓九州混亂了三百年才得以統一。
也因為他,讓九州比外國整整落後三百年,也因為他,讓國外列強在九州肆意掠奪近二十年,他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架上,也被寫進了九州的教課本,同時還寫進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試卷上。
想想,還挺驕傲的。
原主也叫趙之瑾,因為這個名字,從小到大備受歧視,至於養成現在這種聖母性子,也只因為他愛的青梅從小到大,都不因為他的名字恥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對不起了,叫趙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趙之瑾面無表情看著鏡子裏的男人說道。
吃飽飯才能去掙錢,趙之瑾穿好衣服拿著手機出了門,朝著記憶裏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館去了。
至於為何不去吃一頓大餐慶祝一下新生,因為原主腦海裏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家拉面館,快成執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個雞蛋”趙之瑾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樣,對著老板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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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雪了吧,能不能給我面多一點,分量少了吃不飽”
“客氣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銀行卡支付哦,手機裏面沒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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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多接地氣,趙之瑾手掌撐著額頭,靜靜的等著面送過來,等面送過來,吃了一口,果然和記憶裏一樣好吃。
當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沒法比,要是上輩子的身體,恐怕沒有吃到嘴裏就會吐出來,面太粗,湯味太濃,雞蛋有點焦,畢竟被山珍海味養叼的舌頭,和這輩子就這開水吃饅頭都津津有味的舌頭不一樣。
他雖意志堅定,卻還是受到了原身的記憶影響,如覺得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腦子一閑,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純潔和天真等等,這都是原身的習慣在作祟,俗稱條件反射。
趙之瑾是個吃過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錢,他父親卻為了不讓他養成紈絝性子,十幾歲的時候送他當過兵,在部隊摸滾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寵的皇子,剛開始幾年,他也是受盡白眼吃的是殘羹冷飯,這一世,雖然現在缺錢,可趙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過好,最起碼能不愁吃穿。
吃飽以後,趙之瑾沿著大馬路,往學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長期營養不良,原主一直病懨懨的看著就很老實木訥。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學校一直被欺負,就算住進了宿舍,也會被指揮幹這幹那,一刻得不到安寧。
為了能夠好好學習,也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這個一線城市租下了一個大約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夠放一張床,一張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個月國家通報下來了,這一片地區存在重大隱患,如果再不搬離,國家將會強制性驅趕在此居住的人員。
嘖嘖,真慘,和原身的選擇一樣,趙之瑾也不打算回學校宿舍住,他可沒有興趣和同學們玩你欺負我,我現在變厲害了,我要打你臉的小游戲,等來錢了,趙之瑾決定搬到一個好一點的地方住。
早上他出門的時候,打量了一下周圍,他住的地方確實很危險,四處都是私拉的電線,密密麻麻的的線頭就這麽敞開在外面,沒有做一點防護措施,如果出了一點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
這個時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豐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過膩了錦衣玉食,這輩子就老老實實當一個普通人吧,封侯拜相當皇帝就不要想了,畢竟九州是個拼爹的年代。
現在正值暑假,學校裏學生不多,在圖書館廝混了一天,查清了現在和千年前的地勢是否有變化,就回地下室,趙之瑾打電話給現在打工的地方,說辭職,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還把以前沒有結的工資也一起結清了。
手機收到短息提醒,卡裏又多了四千塊錢,有了這個四千塊錢,趙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錢。
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幹什麽來錢最快,說偷說搶的都太沒腦子了,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畢竟現在到處都是攝像頭。
還有說用自己所學的琴棋書畫開直播,賣字畫之類的,來錢太慢,他都窮的吃不上飯了,等有名氣了,他已經餓死在地下室了。
如此算算,想要有來錢快的買賣,還是去盜自己的墓比較好,他***死的,他的墓裏自然沒有住人。
他從當皇帝的第一年就開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盜墓電影影響,他的墓很隱蔽,修建在一個普通人類絕對無法到的了的懸崖峭壁上。
墓內有無數的機關陷阱,毒物毒蟲,他能保證,盜墓的進一個死一個,墓修好的時間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當時也預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親手放下了斷龍石,修墓的一個沒能出來。
本想著自己死後,就立刻住進去,可惜時間太趕,他還沒住進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宮,他***而亡。
一個消失在歷史上的大墓,不是風水聖地,又沒有地圖線索,除非是大型盜墓團夥,如:有個專業叫考古,打著國家的旗號,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個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國家的挖墓機器。
至於趙之瑾為何知道自己的墓沒有成為博物館也沒有成為美景名勝地,是因為他自己的墓裏好東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絕對是一件震驚國內外的大發現。
畢竟一個穿越的現代人,就算再成熟穩重,也忍不住想嘚瑟一下,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裏放了喝水的玻璃杯,還有一本穿越筆記,上面記載了他穿越後的種種‘豐功偉績’。
作者有話要說: 趙之瑾是一點點也不記得太叔聖哲了,別人說他瘋了,他也認為自己瘋了,所以他當暴君的時候,就老老實實的當一個暴君。
他什麽都沒有,也什麽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愛人不見了,弒兄殺父後,他活著自責也覺得沒意思,他一個人孤獨的活了十年,最後腦子裏唯一想的就是讓所有人給他陪葬,一個乾朝不夠,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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